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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于未录入农机补贴申办系统“国叁”农机产物农机补贴办理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近期,有市县和购机者反映,有部分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濒诲辩耻辞;国叁&谤诲辩耻辞;农机产物未录入我省补贴申办系统。为保障购机者利益,稳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预期,经研究,请各市县、生产公司组织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且未录入我省补贴申办系统的&濒诲辩耻辞;国叁&谤诲辩耻辞;农机产物(以发票日期为准)的购机户,于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补贴申请录入。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还未申请录入的购机者尽快录入,严格做好补贴机具核验,确保补贴工作规范实施。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要根据销售记录,逐一做好购机回访,督促指导购机者及时申请办理。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6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shan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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