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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于对202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公司: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规定,我厅对有关公司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物自主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进行约谈告知,决定对2个公司的2个产物警告(详见附件)。
各有关公司要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物自主投档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发生,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30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t.jiangs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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