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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对于2024年第叁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有10家公司生产的15种产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2家公司生产的2种产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1和附件2)。
经审核,同意1家公司生产的13种产物更换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3)。
经审核,同意4家公司生产的7种产物试验鉴定证书注册(见附件4)。
对2家公司生产的2种产物注销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4年第叁批)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获证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4年第叁批)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换证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4年第叁批)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4年第叁批)
附件5: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注销证书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4年第叁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4年7月31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202.127.42.49: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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