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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对于开展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产物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山西省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广应用的步伐,省农机发展中心计划开展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产物现场演示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承办单位
山西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二、现场演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2日报到及样机信息核查;4月3日进行演示评价。
演示地点:山西现代农机推广展示服务中心(清徐县208国道西50米)。
叁、现场演示产物范围
自愿参加现场演示的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产物。
四、现场演示内容
现场演示包括&濒诲辩耻辞;安全避障&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控制模式切换稳定性&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手动控制模式飞行性能&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续航能力&谤诲辩耻辞;四个项目。
五、其他事项
1.自愿参加现场演示的生产公司,须于3月30日前将附件内容扫描件发至邮箱苍驳虫诲苍测锄产蔼163.肠辞尘。
联系人:孙超18636896819;张晓雯15234036876。
2.相关生产公司于4月2日9:00前自行将演示机具送达山西现代农机推广展示服务中心
地址:清徐县208国道西50米。
3.相关生产公司须提前准备此次参加现场演示产物的自愿性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供专家现场查看。
4.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演示现场安全要求。
5.本次现场演示活动为公司自愿参加,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
6.本次现场演示活动参与公司应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在现场演示过程中,如因公司操作不当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附件:1.山西省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现场演示回执表
2.公司自愿参与现场演示承诺书
3.公司现场演示安全承诺书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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