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日产幕无线码一二三四区

关注微信
小程序

新疆自治区对于申报国家以及自治区农机推广目录的通知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2日 收藏

对于做好2012~2014年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农机科〔2011〕3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农业部对于印发《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物目录》申报指南的通知(农办机〔2011〕42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以下简称《国家目录》)和《2012-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以下简称《自治区目录》)申报及审核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目录》的申报

  根据《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指南,按照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国家目录》的申报受理及省级审核推荐工作,请各农机生产公司按照《国家目录》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自愿申报工作。

  其中,通过我区申报《国家目录》的产物,可自愿按照《自治区目录》的申报要求同时申报《自治区目录》,《国家目录》采纳的产物不再重复列入《自治区目录》,《国家目录》未采纳的产物,如符合《自治区目录》的要求,可列入《自治区目录》。

  二、《自治区目录》的申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申报《自治区目录》的产物,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公司资质

  (1)申报公司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公司法人资格的生产公司。

  (2)区内公司的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20人以上,年销售产值500万元以上。其中:

  ①生产自走式作业机械的申报公司,原则上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40人以上,年销售产值1000万元以上。

  ②主要生产耕整机械、种植机械、田间管理常规机械、排灌机械的申报公司,原则上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30人以上,年销售产值500万元以上。

  ③生产其他一般产物,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年销售产值2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20人以上。

  (3)区外公司申报《自治区目录》,其资质应达到《国家目录》规定的公司资质要求。

  2、产物资质

  (1)申报的产物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物。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物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在本年度内发布的国家、自治区产物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中,未列入质量较差的产物名单。

  (3)在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或农机产物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报告中,不存在没有及时有效处理的质量投诉案件。

  (4)列入《自治区目录》的产物应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推广许可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应在2012年3月31日(含)之后。

  (5)尚不具备实行推广鉴定条件的新产物申报时须按照《国家目录》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①选型鉴定报告。农业机械选型鉴定报告应由省级以上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按照已批准的选型鉴定大纲出具,鉴定内容至少包括主要性能指标检验、适用性评价、安全性检查等内容。

  ②用户使用意见。内容包括使用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产物购买时间、累计作业时间和作业量、故障发生情况;对产物及售后服务评价等。以上用户意见材料要求大型农业机械需提供5份以上,中小型农业机械需提供10份以上。

  ③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说明材料。内容包括结构、原理、性能、材料等方面与同类产物相比所具有的优势等。

  由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按产物分类对资料进行审查,自治区农机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评价后形成鉴定意见。

  (二)申报范围

  参照《国家目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主要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物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类别。

  (叁)部分农业机械产物性能和推广范围要求

  按照《国家目录》要求执行。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方式

  为提高工作效率,《自治区目录》采用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生产公司应通过新疆农机网的&濒诲辩耻辞;自治区农机推广许可和支持推广目录信息管理系统&谤诲辩耻辞;(丑迟迟辫://飞飞飞.虫箩苍箩.驳辞惫.肠苍)进行申报书相关内容的填报。

  2、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要真实、齐全、有效。申报公司按产物型号分别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每种型号产物装订一册,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将多个产物的材料合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础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

  (2)申报书、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自治区农机推广许可证书中公司名称要一致,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中的公司名称应能确认为同一公司。

  (3)申报书、自治区农机推广许可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以及检验报告中的产物名称和型号要一致。

  (4)公司地址应与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

  (5)公司产物标准证明材料应符合《公司产物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09〕84号)。

  每个产物提交的一套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书(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产物彩色照片叁张(6寸,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础4纸上);

  (5)注册商标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6)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书复印件(含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公司印章);

  (7)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8)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如有附件,加盖公司印章);

  (9)公司产物标准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应出具采标的公司正式文件);

  (10)使用说明书(原则上须有维汉两种文字);

  (11)省级以上农机鉴定机构出具的工厂条件审查报告(场地、厂房、设备、人员等)复印件或年销售产值(税务发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叁、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国家目录》和《自治区目录》必须分别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濒诲辩耻辞;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系统&谤诲辩耻辞;(网址飞飞飞.补尘颈肠.补驳谤颈.驳辞惫.肠苍)和新疆农机网的&濒诲辩耻辞;自治区农机推广许可和支持推广目录信息管理系统&谤诲辩耻辞;(丑迟迟辫://飞飞飞.虫箩苍箩.驳辞惫.肠苍)进行申报书相关内容的填报,并经申报系统打印纸质报送材料。只经过网上申报而未报送纸质材料的、非经由申报系统打印的、纸质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自治区农机局将不予受理,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公司自负。

  《国家目录》的网上申报通道2011年9月30日(18:00点)关闭,《自治区目录》的网上申报通道2011年10月30日关闭。申报通道关闭后,公司将不能在网上提交申请。

  (二)推广许可和推广鉴定证书信息填写。各生产公司填写《国家目录》申报书中&濒诲辩耻辞;获得推广鉴定证书情况&谤诲辩耻辞;栏时,新疆区域内推广鉴定产物,应填写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书编号及相关信息,并提供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书复印件;外省在新疆办理认可登记并取得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书的产物,应填写外省推广鉴定证书编号及相关信息,并提供自治区农机推广许可证书和外省推广鉴定证复印件。

  (叁)材料报送。

  自治区农机局委托区农机试验鉴定站为《国家目录》与《自治区目录》纸质申报材料接收单位。《国家目录》纸质申报材料须一式两份,送达时间截止10月8日,《自治区目录》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达时间截止11月8日,邮寄材料时间以签收日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高燕、楚继红

  电话:(0991)4315454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3号,邮编:830054。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同时在新疆农机网(飞飞飞.虫箩苍箩.驳辞惫.肠苍)上公布。相关政策可咨询自治区农机局科教处。

  联系人:毕惠英、刘宏涛

  联系电话:(0991)4313700 4338386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分享到: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ongjitong.com/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