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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对于2017年第叁批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豫农机鉴〔2017〕23号
各有关公司: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我站依据推广鉴定大纲和有关工作程序对商丘市豫华机引农机具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公司生产的14种产物(见附件)进行了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7年6月27日至7月1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各相关公司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产物名称、产物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7年7月1日前,由公司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丑苍65683135蔼126.肠辞尘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综合业务室。
叁、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物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物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物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产物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371-65683135
电子邮箱:丑苍65683135蔼126.肠辞尘
传真:0371-6568313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政六街5号
邮编:450008
收件人:综合业务室
附件:河
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6月27日
河南省对于2017年第二批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豫农机鉴字摆2017闭12号
各有关公司: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我站依据推广鉴定大纲和有关工作程序对洛阳中收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生产的39种产物(见附件1)进行了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拟对郑州万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生产的18种产物换发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7年04月13日至04月19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各相关公司抓紧认真核对附件1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产物名称、产物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7年04月19日前,由公司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丑苍65683135蔼126.肠辞尘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综合业务室。
叁、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物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物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物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及换证产物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371-65683135
电子邮箱:丑苍65683135蔼126.肠辞尘
传真:0371-6568313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政六街5号
邮编:450008
收件人:综合业务室
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叁日
河南省对于2017年第一批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公司: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我站依据推广鉴定大纲和有关工作程序对郑州金宏兴机械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生产的98种产物(见附件1)进行了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拟对新乡市花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5种产物换发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7年02月10日至02月16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各相关公司抓紧认真核对附件1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产物名称、产物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7年02月16日前,由公司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丑苍65683135蔼126.肠辞尘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综合业务室。
叁、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物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物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物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换证产物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371-65683135
电子邮箱:丑苍65683135蔼126.肠辞尘
传真:0371-65683135
通讯方式:河南省郑州市政六街5号
邮编:450008
收件人:综合业务室
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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