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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农机推广鉴定财政保障情况及省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目录的通知
农机鉴〔2017〕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各专业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鉴定站: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摆2017闭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农机产物测试检验费。为了解农机产物测试检验费停征后,各省(区、市)农机推广鉴定财政保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掌握省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现状,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好当前农机推广鉴定工作,并为后续试验鉴定制度改革提供参考信息,请各单位于2017年7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标准技术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农机推广鉴定财政保障情况
内容包括:停征农机产物测试检验费后所承担部省级推广鉴定的落实情况、省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工作建议。
二、省级农机推广鉴定大纲目录
&苍产蝉辫;序号 | &苍产蝉辫;大纲编号 | &苍产蝉辫;大纲名称 |
|
联系人:曲桂宝杨茜联系电话:010-59199118 010-59199027电子邮箱:tc201sc2@126.com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7年6月29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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