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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于补充完善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机投档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部、省有关规定和产物投档有关要求,为**大限度为农民购机提供选择空间,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未通过我省审核的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机投档信息补贴完善工作。请参与我省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机投档工作的相关生产公司,对因投档信息不符合有关要求等未通过审核的农机产物(具体型号及未通过审核原因请自行登录&濒诲辩耻辞;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系统&谤诲辩耻辞;查看)尽快进行补充完善。时间截止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本次不受理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机新增产物投档工作。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1月27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sd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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